沈临还是回去了,不过不是他自己走回去的,而是被一群黑衣人套了麻袋,绑回去的。
果然,他还是逃不出裴青寂的手掌心。
沈临在心里默默地为自己点了根蜡,他现在恨死原主了,你说你给裴青寂下药就下药吧,干嘛要多此一举给自己也下?
怕自己没感觉?
还是怕裴青寂不行?
但他更恨自己没有把持住,原主已经够蠢的了,没想到他更蠢,直接把裴青寂给大睡特睡了。
别说裴青寂了,要换成他自己,也要提着菜刀将那人砍死。
沈临感觉车子停了下来,他被人提着带进了一个房间,然后丢垃圾似得被丢到了地上。
周围寂静无声,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,门口才传来一道不急不慢的脚步声,优雅从容,却带着一股不容忽视的危险气息。
“沈临,你可真是不拍死啊。”
是裴青寂的声音,低哑阴沉,像一条将你缠的密不透风的毒蛇,让人遍体生寒。
“裴总说笑了,我这人惜命的很。”
沈临没有想象中的慌乱,他强迫自己必须冷静下来,寻找解决办法。
“呵呵”
裴青寂的手掐上了他的脖子,沈临宛如一只被钳住的小鸟,只能被迫扬起脖子,他感觉自己肺里的空气一点点的流失,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了起来。
沈临试着解释:“药不是我下的。”
脖子上的手松了些力道,随即又掐紧。
“那又如何,药是谁下的我自会查清楚,而你必须死。”
沈临试着挣扎:“我这么做都是因为太爱你了啊。”
“去跟阎王爷说吧。”
沈临就知道裴青寂没这么好糊弄,眼前渐渐变得模糊,情急之下他大喊了一声:“我知道救你的人是谁!”
裴青寂的眸子变得喜怒难辨,他扯开沈临头上的麻袋,似乎想判断这人是不是在说谎。
沈临剧烈的咳嗽起来。
幸好,霸总文的通病,小时候都有一个不知道姓名的救命恩人。
原著里裴青寂之所以对白玖这么偏执,就是因为无意间知道了白玖是他小时候的救命恩人。
不过,他不能说,至少不能现在说,不然以裴青寂的性格,他刚说出口,下一秒裴青寂就能送他去见老天爷。
于是他选择装昏。
一时间两人都没有动弹,房间里的窗帘被风吹得轻晃作响,沈临紧闭着眼睛,心提到了嗓子眼。
良久,裴青寂才开口道:“送他回房间。”
沈临暗中松了一口气,他知道自己赌对了,只要他还有用,裴青寂就不会对他做什么。
等所有人都离开后,沈临赶紧起身跑到了卫生间,看着自己脖子上青到发紫的掐痕,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。
“嘶——”
【宿主,痛不?】
沈临没好气地说:“掐你看痛不痛。”
系统赶紧离他远了一点。
沈临看着它,突发奇想地问道:“你有没有可以瞬间疗愈伤口的灵药?”
【没有】系统老实巴交地回答道。
“那复活卡之类的呢?”
【额……也没有】
“那你有什么?”
【一颗想拯救疯批反派的心?】
“……滚!”
.
裴青寂看着躺在床上的沈临,他在这里呆了将近一个小时,对方愣是动都没动一下,安详得活像一条被晒地僵硬的咸鱼。
“你还要躺多久?”
沈临见装不下去了,立马选择睁开眼,然后用略带迷茫的眸子看着裴青寂:“你是谁?这是哪里?”
“?”
裴青寂气笑了:“沈临,我的耐心是有限度的,别给我玩失忆那一套。”
“你什么意思?我失忆了?”
裴青寂沉默了,看着目光真挚的沈临,他罕见地没有说话。
沈临眼神越发真诚,试图让对方相信自己没有说谎。
也不知道裴青寂信没信,不过看着对方远去的背影,沈临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。
见人离开后,系统赶紧跑了出来。
【呜呜呜,宿主,你还记得我吗?】
“记得”
【呜呜呜,宿主你对我太好了,失忆了都还能记得我】
“我没失忆”
【呜呜呜,……啊?没失忆?】
“这么做不过是权宜之计。”
他当然可以用答案做筹码,让裴青寂放过他,可那就意味着他要把白玖推到裴青寂身边,让他再次为白玖发疯。
这可就与他的任务背道而驰了。
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拖延时间,只要他没说出答案,裴青寂就不可能赶他离开,那这中间的操作空间可就大了。
喜欢白玖=裴青寂发疯=任务失败
那只要让裴青寂换个人喜欢不就好了。
解决情伤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拥有下一段,俗话说,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,更别说现在裴青寂还没有喜欢上白玖。
现在的白玖对裴青寂来说充其量就是一个小时候救过他的陌生人,要是让裴青寂喜欢上了别人,那白玖就算有个救命恩人的名号也不足为惧了。
沈临在心里默默地为自己点了个赞。
【宿主好棒,这么快就想出解决办法了】
“……?”
“你能听到我在想什么”
【放心啦,系统只会检测到与任务有关的心声】
沈临放下心来,差点以为自己要在系统面前以另一种形式裸奔了呢。
关键是该让裴青寂喜欢谁呢?
【宿主上吧!】
“我?”
“我?!”
沈临想也不想,坚决反对:“不行!”
【为什么?】
还能为什么,当让是怕啊,裴青寂就是个疯批反派,万一他突然发疯了怎么办?到时候都不够他死的。
系统撺掇他。
【宿主别怕嘛,现在是法治社会,他不敢轻易对你做什么的】
【而且你长这么好看,谁能忍住对你不动心】
仔细一想,好像也不是不行。
沈临仔细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脸。
咦,不对劲。
怎么和前世的自己长得一模一样?
【这就是你自己的脸啊,考虑到宿主可能会不适应新身体,所以我就把你原封不动的传过来了】
【还帮你优化了一下哦】
沈临心想怪不得,前世他经常熬夜,不仅黑眼圈非常重,脸色也是一脸苍白,活像一个死了三天突然诈尸的活死人。
现在虽然也白,但却是红里透白的那种,看着非常健康,浑身上下还有使不完的劲,沈临觉得现在的自己都能去跑马拉松了。
那……
沈临低下头。
【宿主请收起你色色的想法,那里已经够了,不需要优化!】
沈临“哦”了一声,尴尬的摸了摸鼻子。
任务只是一时的,完成后他就立马拍拍屁股走人,裴青寂就算再厉害也没办法穿越时空去找他吧。
沈临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,于是下定了决心:“好!我上了!”
【冲啊!】
系统志得意满,想他和宿主都这么有干劲,任务一定会成功的。
沈临也是这么想的,他这人或许没有其他优点,但脸一定能拿得出手。
他就不信了,在他的软磨硬泡下,还拿不下一个小小的裴青寂!
【宿主要我给你传送一些恋爱技巧吗?】
“不用”拒绝得非常干脆利落。
沈临对自己非常自信,虽然没谈过恋爱,但他深谙网络文学,曾经为了追潮流,甚至还写过一本名叫《爱情三十六计》的小说,卖的非常好,一度在网络上掀起热潮。
以至于身边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是一个谈恋爱的老手,实则他连初吻都没有献出去。
哦,不对,现在已经献出去了。
沈临摇摇头,甩掉脑子里的那些胡思乱想,仔细回忆了下他当时写的内容,记得第一条好像是:先了解,再行动。
1、 观察兴趣:从对方的社交动态、朋友评价或日常聊天中,了解他的爱好、价值观和性格。
2、 制造交集:通过共同的兴趣爱好拉进距离,避免突兀的接近。
沈临说干就干,首先,他决定先去偷窥一下裴青寂的朋友圈。
结果发现,原主根本就没加上裴青寂的微信。
“我靠!金丝雀连一个好友位都不配拥有吗?”沈临愤怒地放下手机。
或许可以参考一下原著?
【月光倾泻而下,那道清瘦的背影显的越发单薄,却始终挺直得像一杆淬过冰的银枪,带着他独有的清冷与倔强莫名让他心疼……】
【苏倾寒从没见过这样的人,明明生活在暗无天日的沼泽里,却仍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小白花,浑身散发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】
沈临仔琢磨了一下,这一段是作者对白玖一次背影的描写,其中包含大量优美的辞藻去塑造主角受白玖的形象。
总结来说,白玖是一个清冷倔强的小白花,而裴青寂喜欢白玖。
所以裴青寂喜欢清冷倔强的小白花。
沈临越想越觉得是这样,他在原主的衣柜里翻了半天,才终于从一堆五花八门的奇装异服中找到一件白衬衫。
换好衣服后,他又去厕所将自己额前的头发放了下来,遮住了饱满的额头,只留下了一双明亮漂亮的眼睛。
总觉得还差点什么……
沈临狠狠掐了把自己的大腿,疼的他眼泪都要冒出来了,才终于达到了传说中的楚楚可怜与眼尾泛着一抹薄红。
大功告成,现在就去找裴青寂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