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太傅於東船行,小人引船,或遲或速,或停或待,又放船從橫,撞人觸岸。公初不呵譴。人謂公常無嗔喜。曾送兄征西葬還,日莫雨駛,小人皆醉,不可處分。公乃於車中,手取車柱撞馭人,聲色甚厲。夫以水性沈柔,入隘奔激。方之人情,固知迫隘之地,無得保其夷粹。
大夫降其庶子,其孙不降其父。大夫不主士之丧。为慈母之父母无服。夫为人后者,其妻为舅姑大功。士祔于大夫则易牲。继父不同居也者;必尝同居。皆无主后。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;有主后者为异居。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筮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,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,其妻祔于诸祖姑,妾祔于妾祖姑;亡则中一以上而祔。祔必以其昭穆。诸侯不得祔于天子,天子、诸侯、大夫可以祔于士。
賈充前婦,是李豐女。豐被誅,離婚徙邊。後遇赦得還,充先已取郭配女。武帝特聽置左右夫人。李氏別住外,不肯還充舍。郭氏語充:“欲就省李。”充曰:“彼剛介有才氣,卿往不如不去。”郭氏於是盛威儀,多將侍婢。既至,入戶,李氏起迎,郭不覺腳自屈,因跪再拜。既反,語充,充曰:“語卿道何物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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